关于举行许昌学院第十四届“振兴杯”篮球比赛的通知

作者: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18-09-25

全校各单位:

为了贯彻落实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精神,全面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活动,加强各学院间的体育交流,培养学生“健康第一,终身体育”的健康理念和体育意识,营造和谐团结、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提高学生篮球技、战术水平,经研究决定:2018年10月16日开始(利用周二和周五下午下课后进行)举行许昌学院第十四届“振兴杯”篮球比赛。

望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许昌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8年9月25日

 

 

附件:许昌学院第十四届“振兴杯”篮球比赛竞赛规程

一、比赛时间:10月16日开始(周二、周五下午下课后)

二、比赛地点:东校区篮球场

三、参加办法:

(一)凡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,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。

(二)比赛以院、部为单位报名参加,各单位报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男、女队员各12人。

(三)各单位报名表(打印A4)加盖院、部公章后于10月9日前送交球类办公室(羽飞田径场看台二楼北212室)一份(并附电子文档发送到125295207@qq.com),逾期未报名按弃权处理,报名后不得更改,联系人:常老师 联系电话:13837457977。

(四)10月12日上午8:30在体育学院办公室(羽飞田径场看台下)召开各领队及教练员联席会议,同时进行比赛抽签,请准时参加。

四、竞赛办法:

(一)比赛规则参照国家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篮球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
(二)比赛分为两个阶段:

1.第一阶段:男、女各分A、B、C、D四组进行单循环比赛,采用抽签办法分组(上届篮球赛男、女组前八名作为本届篮球赛种子队,“蛇形”排列分组)。比赛采用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的积分办法排定名次(如两队积分相等,则仅以两个有关队之间比赛的成绩排列名次。如两队以上的队积分相等,则以这几个积分相等队之间的比赛成绩排列名次;如仍相等,则按他们之间比赛时的得失分率排列名次;如仍相等,则按他们在全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排列名次)。

2.第二阶段:第一阶段每组取前两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,男、女组各八支球队各分两组进行淘汰制比赛(A、B组为上半区,C、D组为下半区),并采用附加赛确定男、女组前八名名次。

(三)比赛时间为周二和周五下午第一场17:30-18:30,第二场18:40-19:40。每场比赛按四节进行,每节比赛均按12分钟,第一、二节与第三、四节的休息时间为2分钟,每半场休息时间为5至10分钟。

五、名次与奖励:男、女组各取前八名分别给予奖励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、参加比赛的队必须由学院领队带队,严格要求运动员尊重并服从裁判,尊重对方队员及观众。

2、各队在报名后报名单不得更改,比赛开始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权,否则将停止该队参加下一届比赛资格。

3、如遇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比赛,由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顺延或调整比赛时间、场次。

4、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未到比赛场地的队按失败论,并须讲明原因,无正当理由按弃权论。

5、竞赛中的问题由裁判长解释。

6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