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、学生组织:
为表彰先进,尤其是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,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工作水平,营造良好的学风,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2020—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范围和对象
评选表彰对象为2021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、学生宿舍。
二、评选内容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标兵、最美大学生、学生先进班集体、五星宿舍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“许昌学院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:
1.思想品德好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;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2.学习成绩好。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%以内且无不及格课程。
3.身体素质好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的要求。
4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学研究、创新创业等活动。
5.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,积极参与社区、家乡及学校和社会防疫工作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(二)“许昌学院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:
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2.工作积极主动,有较强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能力,原则性强,工作实绩突出。
3.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4.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,积极参与社区、家乡及学校和社会防疫工作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(三)“许昌学院三好学生标兵”评选条件:
1.必须从三好学生中产生。
2.学习成绩优异,本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名列本专业前15%,无不及格科目。
3.在创新创业、学科竞赛、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(四)“许昌学院最美大学生”评选条件:
1.政治信念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。
2.品德高尚,身心健康,学习、生活习惯良好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在师生中口碑好、声誉高。
3.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4.在热爱祖国、勤奋学习、科技创新、就业创业、志愿服务、热心助人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、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,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
5.最美大学生评选必须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。
(五)“许昌学院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条件:
1.有一支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同学的班委、团支部干部队伍。
2.有积极上进、遵纪守法、朝气莲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。
3.有团结活泼、勤奋严谨、文明诚信、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,学习总成绩在本年级居于前列。
4.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,成绩显著。
5.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,卫生评比成绩位于年级前列。
6.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的要求。
7.班级成员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,积极参与社区、家乡及学校和社会防疫工作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(六)“五星宿舍”评选条件:
1.学习风气好
有良好的学习风气,宿舍成员上课出勤率大于等于95%,无迟到早退、逃课及过度上网现象;学习成绩无大范围不及格现象,考试无违纪现象;宿舍同学互帮互助,团结友爱,携手并进,人际关系和谐。
2.环境卫生好
宿舍用品洁净,个人和公用物品摆放整齐有序;地面清洁、无痰迹、无堆放垃圾;床面洁净,被褥叠放整齐;墙面无蜘蛛网、无乱钉、乱画、乱贴等现象;走廊、阳台不堆放物品、垃圾;厕所、洗漱间保持洁净、无异味;门窗洁净无污损。
3.遵章守纪好
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无吸烟、酗酒、赌博、饲养宠物、男女生窜寝等违纪现象;无刁难宿舍管理人员行为。
4.安全防范好
宿舍内无乱拉乱接、违章用电等消防安全隐患,无使用燃具、蜡烛等明火用具;爱护公物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,无丢失和严重损坏;无留宿他人和经商现象;及时清除或避免不安全、不稳定隐患,安全防范意识强。
5.文化建设好
宿舍成员能够共同营造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,室内布置高雅文明;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活动。
6.疫情防护好
宿舍成员在返校后能够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措施,积极配合,及时通风消毒、注意个人防护;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防疫志愿工作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7.有下列情况之一,不能参评“五星宿舍”:
宿舍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;违章用电、违规使用燃具、私藏管制刀具;宿舍存有明显安全隐患,未及时上报处理;在宿舍吸烟;人走未关闭电源;宿舍成员向窗外、走廊扔杂物、垃圾受到通报批评;宿舍成员损坏、丢失公物;宿舍成员晚归、夜不归宿;在宿舍打麻将、饲养宠物;在宿舍从事经营性活动;宿舍成员因违纪受到处分;宿舍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;干扰、阻挠宿舍检查人员开展工作;学期总评分低于中等;宿舍检查不合格,无明显整改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申请人员或者集体,符合上述要求之外,需要填写申报表(附件)并提交个人或集体事迹(1500字,标题黑体三号居中,正文宋体小四,首行缩进两字符行间距1.5)
2.申请材料电子版备注为年级/学生组织+评选类型+姓名,如:19级+三好学生+李某、XX社团+优秀学生干部+王某、学生会+三好学生+杨某,11月11日晚20点之前发送至邮箱1614475255@qq.com,纸质版统一上交至本班团支书处集中于11月11日15点-17点上交至体育学院团委办公室。
五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
共青团华体育(中国)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
2021年11月9日